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一步规范学校对外的新闻信息发布,保证新闻信息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树立学校公开透明、积极向上的现代大学的公众形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的机构设置
第二条学校设立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和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负责人组成,新闻发言人由校党委研究确定,由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第三章 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第三条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审查学校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
第四条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
第四章 新闻发言人职责
第五条代表学校在常规状态时正式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
有关信息,阐明学校的立场和意见;遇到突发性或重大事件时,公布事实和处置措施,并负责对有关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
第六条负责向新闻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
第七条负责与媒体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准确的向媒
体及社会通报学校工作,展示成就,解释政策,澄清事实,披露信息,增进社会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五章 新闻发布的原则
第八条及时性原则。新闻发布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由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第九条真实性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真实、可靠。
第十条主动性原则。新闻发布要积极主动,必要时可主动要求媒体参与新闻发布会,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地位。
第六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的政策、实施过程、结果等。
第十三条教学、科研、管理改革措施及成果等。
第十四条学校师生获得重大奖励,学校及各部门承办的学
术会议,大型活动等。
第十五条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
第十六条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
第十七条其他应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信息。
第七章 新闻发布形式
第十八条新闻发布会。适时联系媒体,对外发布新闻或者
介绍学校近期情况,主要对外发布学校相关政策、改革措施、新闻背景介绍及相关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等信息。
第十九条邀请记者来校采访。
第二十条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背景材料。以文字的形式向
媒体发布学校重要政策、会议、活动和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利用校园官网、校园电视台、广播站、微博、微信等配合新闻媒体对相关新闻事件进行报道。
第八章 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二条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由学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通报学校的重大事件、重大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凡属于新闻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校各处室、二级学院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如遇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经学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布领导工作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引导媒体报道方向和社会舆论导向。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