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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11-06 17:06

一、在主管校长和教学工作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的计划、组织、管理、监控和评估,组织教学中的教法研究、技能竞赛、质量分析、信息统计和数据填报,发挥教学“司令部”的职能和作用。

二、依据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与实施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规划,实现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管理。

三、依据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和实施教学质量标准、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系列化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制度管理。

四、依据人才培养层次及其质量要求,指导制订人才培养规格、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计划,负责计划及其变更的审查和报批,监督计划的落实,强化教学计划管理。

五、安排、分解和下达学院的教学任务,协调教师、教室、实训场地和教学器材的使用配置与调配,保证学院教学活动的顺利展开,加强教学设施的调配管理。

六、编制校历,组织编排课表,加强教学过程跟踪,负责处理全院性的教学事务和教学突发事件,发布教学运行中的调控指令,在确保全院教学秩序稳定的基础上,加强教学运行管理。

七、做好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和按纲施教的组织、指导和审查工作,发挥其在教学中的引导和控制作用,组织教学中的听课查课、常规检查、阶段检查、专项检查、评教评学、信息反馈、质量评估与分析,认真组织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强化教学质量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行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校企合作,组织签订人才订单培养协议、制订与实施订单培养教学计划,指导开展校企共建共育共享的基地建设和教学科研活动,聘请一线专家参与教学过程管理,探索工学结合的途径和模式,实现教学中的校外基地建设和人才订单培养管理。

九、依据学院办学定位,制订和实行专业带头人和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突出主干专业,申报新增专业,淘汰过时专业,优化专业结构,组织院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遴选、申报、审查和报批,搞好专业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的组织、引导和监督,加大专业建设力度,打造专业品牌,加强专业建设管理。

十、制订和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实行“格物致用、知行一体、教学做合一”的理念,引导搞好教学设计和实践教学,组织制订课程标准和课程资源建设,推进教育教学和空间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组织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遴选、申报、审查和报批,加大精品课程建设力度,打造课程品牌,强化课程建设管理。

十一、会同人事部门推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严把入口关,制订和实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实现教师业绩评价引导机制,组织“双师”素质、“双师”结构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设精干高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和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强化教师业绩考核管理。

十二、加强教师的教学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院教改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组织开展在岗专题培训、教法研究、教学观摩、经验交流和技能竞赛,按教学环节的不同要求和标准指导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督促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强化教师执教能力的培养与提升管理。

十三、选配专家,健全组织,制定规则,重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建设,认真执行其会议决议,协助搞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确实发挥专家及其组织对重大教育教学事项的引领、决策、指导、审查和把关作用,强化专家治校、治教的管理。

十四、制订和实施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和《毕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执行教考分离和学生学业管理“一科否决制”的原则,组织开展试卷库建设,实行试卷的制卷、审核、签字、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严格考场纪律,组织试卷评阅分析工作,把好考试质量关,强化考试管理。

十五、加强学校教材建设,明确教材选用标准,负责各专业教材选用的汇总、审核、报批、征订、采购、入库和发放工作,重视校本教材开发,确保教材质量,强化教材管理。

十六、组织召开全校教学工作例会会议,编辑《教学简报》,发挥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反映问题、诊断症结、提出措施、组织整改、交流经验和改进教学的作用,实施教学跟踪与反馈机制。

十七、制订和实施教师课时津贴和非课时工作量计算标准等管理办法,组织搞好教师课时津贴核算、审查、汇总、上报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为全面反映与评价教师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业绩、改善收入分配机制的决策提供依据,加强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

十八、加强教学信息和教学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归档和保存,指导、督促和检查二级学院(部)的教学档案的建档和归档工作,搞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加强教学档案管理。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专业技能抽查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组织、筹备和迎检工作,完成校务会交办的有关教学建设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