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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包教学资源库建设和教师个人空间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11-06 11:02

第一条  为方便教师以网络为平台展示个人的教学成果、教学内容,增进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沟通,本着服务师生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为我校独立拥有,是学校为在校师生提供的一项网络服务。

第三条 用户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任何情况下,我校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二)用户应了解互联网的开放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第四条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账号和密码。用户有

义务保证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我校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一)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侵害他人因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令人不快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二)将无权传送的内容(内部资料、机密资料等)进行上传、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三)将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四)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等信息加以上传、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五)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等资料,加以上传、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六)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服务网络使用之规定。

(七)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第六条  我校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不承诺服务不会受突发事件导致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作百分之百担保。

第七条  我校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由校信息服务中心、教务处共同管理,由信息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操作系统、硬件环境、应用系统软件的开发与维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培训,由教务处负责用户管理与应用系统的后台管理。

第八条  凡校内师生需实名制注册申请,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开通使用。

第九条  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的日常管理由用户(即申请人)负责,所编辑设计的资源由用户全权负责;对于出现违规内容的个人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页,教务处视情处以警告、删除等处理,并对申请人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被取消资格的用户,一年之内不得再次进行申请。

第十条  用户需自行备份教学资源网上相关资料,以免数据丢失。因遇不可抗拒外力而导致资料遗失,院信息服务中心教务处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有权向院信息服务中心取得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用户如丢失电子书包教学资源网密码,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教务处申请查询或更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