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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06 11:43

为适应教学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力度和教研室的规范管理,保证专业建设和教研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

(一)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具有所教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并掌握相关行业或岗位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需求。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熟练掌握专业基本技能,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水平,教学检查过程中学生反映好。

4、近3年主要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并担任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能指导本专业的理论和实训课程,致力于专业的教改工作,为本专业公认的骨干教师。

5、具有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方案的能力并能组织实施,具有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6、学术思想端正,研究方向明确,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研科研成果。

7、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身体健康。

8、按每个专业(公共课按每门课程) 配备1名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专职教师。每个专业同时设立专业带头人,由具有高职称的教师担任,没有高职称教师的由专业负责人兼任。

(二)教研室主任任职资格

教研室主任的人选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上报,经人事处、教务处审核,校务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任命。教研室主任必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董事会及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思想进步,勇于改革,忠于教育事业,懂得教育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善于联系和团结师生,发挥集体效能。

3、对本专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工作经验。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有较强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能力。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专业负责人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1、根据教务处和二级学院(部)安排,负责制订本专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教师进行市场调研,负责管理课程负责人,统筹和规范课程建设,主持编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项目、校本教材。负责制订每学期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业基本建设工作。

2、负责本专业改革与建设、课程开发与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具体是:

(1)负责申报校级、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

(2)负责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

(3)负责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教学团队。

(4)负责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负责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6)负责征订教材,并积极与专业对应行业或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和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践教学指导书等。

(7)负责论证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对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提出可行性建议。

(8)指导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主持或主要承担教研、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专业教学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开展技术成果的推广,指导本专业教师的教研和科研,抓好科研梯队建设。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年系统承担本专业1-2门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5、根据专业的发展,原则上每学期举办2次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讲座。

(二)教研室主任的工作任务与职责

1、制订有关教研活动计划

(1)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二级学院(部)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教研室实际情况,制订每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和作出学期及年度工作总结。

(2)参与制订、讨论、修改和执行本专业的教学计划。

(3)建立、健全教研室工作制度。

2、组织教学

(1)拟定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表及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大纲和任务书等教学文件。

(2)负责本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绩、考核工作,报教务处及二级学院(部)备案、统计;全面了解教学各环节的情况、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3)督促教师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

(4)组织开展新任课教师的试讲。

(5)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每学期至少抽查1/3课程的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包括每次课的作业量、批改数量、批改数量占全班人数的百分比、批改质量等)及教学日志填写情况,并记录好抽查结果。

(6)负责确定本教研室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各门课程的考试内容和方法,负责审定各门课程的试题,组织教师制订评分标准和阅卷。指导和督导本室期中、期末考试出卷、阅卷、评分等环节的工作。加强试题库的建设,全面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负责学生的成绩登录和管理。针对学生考试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

(7)定期召开本教研室教师任课班级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改进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转告该任课教师。

(8)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参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教学课外训练、第二课堂活动及专业协会和社团的指导工作。

3、选定选编教材、收集教学资料

(1)配合二级学院(部)按教研室承担的课程和教务处的要求及时选定教材。

(2)组织编写讲义、习题集、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任务书和生产、认识实习的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妥善保存。

(3)组织本教研室外出讲课,参加学习班、短期培训班,并组织参观学习的教师及时向该室全体教师传达所学内容。

(4)收集、制作直观教具等教学资料。

(5)负责建立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以备各类教学评估、上级部门检查和改进自身工作;组织本室全体教师不断积累和及时整理教学资料,并将有关资料上交至教学资料库。

4、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1)每周至少安排1次教学研究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有关教学改革文件或举行特色讲座、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会,并做好记录。

(2)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教学观摩课和公开课活动,课后进行评议,写出总结,在该学期的活动计划中注明拟听课程名称、专业、班级、任课教师及时间等。督促和检查本教研室成员听课情况。

(3)深入课堂,经常听课(每学期8节以上),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师教学方法、态度等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4)明确本教研室的科研方向,选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对教师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和译作等,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学术报告,交流研究成果。

(5)教研室主任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学术交流活动、教学研究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制订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推广已有优秀教学成果。

(6)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

5、领导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与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实验实训条件建设计划、设备器材购置计划。建立、健全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

(2)拟定实验大纲与实验指导书。

(3)开发综合实训项目并组织实施;检查教师预做实验、实训的情况,检查实验、实训计划落实情况。

(4)组织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及其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技能竞赛取得优良成绩。

(5)负责校企合作工作,联系合作单位,明确合作内容,签订合作协议,落实合作项目,确保校企合作发挥实效。体育部负责筹划田径运动会,编制秩序册,落实场地、器械。

6、加强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

(1)经常检查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注意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新学期开始,按要求将教研室活动计划报二级学院(部)。

(3)按教务处和二级学院(部)要求撰写期初、期中、期末工作总结。结合教学情况和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学期总结。

7、兼职要求

教研室主任必须兼任1个专业的专业负责人。

三、工作考核

(一)对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考核1次,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会同二级学院(部),在学期末组织实施,报校务会复核。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2年为基本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三)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免职:

1、被学校解聘或辞职、退休的。

2、因学校工作需要转聘为校内兼课教师的。

3、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4、因故长期离岗的。

5、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任职情况的。

(四)考核从专业建设工作业绩、科研工作成果和加分项目方面进行。

四、待遇

专业负责人津贴按照200元/月补助,每年按9个月计算。

教研室主任津贴按400元/月补助,每年按9个月计算。

五、津贴发放办法

专业负责人津贴中的100元按月发放,剩余100元累计到年底,根据考核等级一次性发放。

教研室主任津贴中的200元按月发放,剩余的200元年底按考核等级一次性发放。

六、教研室活动经费

教研室活动经费依据每年考核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C、D等,A等20%,B等30%,C等30%,D等20%,基本工作经费依次为3000、2500、2000、1000元。教研室专项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教研室自行支配使用,但须报二级学院(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