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湖南信息学院2013—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04 13:0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高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高校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升高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以及门户网站管理的职能,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时效性。出台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批、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以及公开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办法》以及相关工作规定,促进《办法》学习培训取得实效,提高工作人员推行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办法》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二)多元公开,服务师生

 我校坚持以“建设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以“三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我校基本构建起一个立体式、多元化的信息公开大平台。    

  一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由“湖南信息学院网站”组成的我校对外宣传网络,及时、全面发布我校教育动态和各类信息,打造信息公开和与师生互动沟通的重要平台。学校办公室,在切实为师生排忧解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宣讲、解读教育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全年回复咨询、查询120人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招生服务大厅构建起服务师生的桥梁。我校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在立业楼专设经办服务大厅,公开受理范围、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和监督电话、办事结果、经办人员身份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与时俱进开拓新的信息公开渠道。编辑出版《学院简报》、《督导简报》、《教学简报》、《学工简报》、《后勤简报》等内部简报形式下发各部门,上报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湖南省教育厅及长沙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进一步公开学院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果,交流工作经验;采用宣传栏、LED屏等方式,对各项工作信息进行公布;积极向省教育厅网站、《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教育频道、红网等新闻媒体报送教育信息110多篇,被采用信息20多篇;认真做好上级文件的落实和衔接工作,2013年全年收文670 件,发文230 件,探索多种形式,不断开拓学校信息公开的新领域。

(三)常态开展,成效明显

 我校推行信息公开以来,切实做到了制度化、系统化和经常化,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成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的工作,通过推行信息公开,以点带面,在树立学校新形象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管理运行更加规范,依法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一般教育管理事项进行全面公开,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从抽象的概念变为具体的、可操作的业务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办学意识明显增强,并成为自觉行为。

二是师生办事更加方便,服务师生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一站式”窗口服务,促进了信息流程优化,方便了师生办事,减少了不必要的办事环节和拖拉延误,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党群关系更加和谐,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推行信息公开,提高了教育管理服务透明度,强化了学校与师生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增进了对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教育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校对教育信息进行了梳理,201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教育信息380多条,其中包括学院新闻、通知公告、日常管理、招生工作、学院视频及工作动态类信息,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0多篇;出版《我的大学我的情》等出版物10多本;能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师生了解信息,我院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教育信息: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通过“湖南信息学院网站”公开教育信息;二是电子显示屏实行校内各处各栋房屋全覆盖;三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投诉平台、传真电话,实行人工答复。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教育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并最受欢迎。在师生服务方面,我院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教职工手册》、《学生手册》、《生态化手册》、《信息化手册》等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办理情况

我校出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办事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业务的办理流程,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通知公告”栏目,在办公室开设公开接待窗口,开通学院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截至2014年8月底,未有单位或个人向我院提出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如果今后接到学校信息公开申请,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本校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信息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一是招生信息公开。我校设立招生信息网,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师资介绍、考生问答、报考指南、录取指南、录取结果、录取时间、往年分数、报到指南、各办事处、网上报名等栏目。公开了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色类型招生办法以及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相关信息,监督渠道畅通,严厉查处违规事件。

二是财务信息公开。我校编制财务预算,并按月进行检查,按季进行分析与测算;及时考核收入执行情况,保持支出项目,成本支出与预算基本相符,在预算控制范围之内。

2013年以来,省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对教育收费问题十分重视,对收费工作先后下发了湘价教〔2013〕93号,湘价教〔2013〕112号等系列文件,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又印发湘教发〔2013〕76号文件,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对违规收费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并实行一系列惩罚。我校规范收费行为,学生收费项目包括学杂费、书本费、军训费、生活费等,信息公开公示,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依法依规收费,保证学院财务工作平稳运行。

(二)存在问题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的时间不长,我校在规范化运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依申请公开高校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高校信息公开材料还不够完善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校将着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要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尽快建立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机制,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设施。

2、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学校信息公开内容。要积极开展《办法》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统筹规划,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重点对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进行保密知识、信息清理、指南和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年度报告编制等方面的培训,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3、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规范学校信息公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