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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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5: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清明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安排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日全体师生返长并按规定返校,4月7日(星期日)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按第五周星期五课表上课)。


假期工作要求

(一) 强化安全工作

1.4月2日前,学生工作部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加强假期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学生个人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假期留校学生摸清底数,加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并及时将留校学生数告知后勤处。

2.各部门、二级学院放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大检查行动,排除所在区域门、窗、锁具、水、电、气、消防设施、视频监控等安全隐患,并做好设施设备清理归集。

3.4月6日晚学生工作部组织各二级学院、社区开展学生返校查寝工作,确保学生及时返校就寝,凡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学生,要建立工作台账并依规处理。

(二) 保障生活服务

1.后勤处要专题制定清明节假期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原则上所有超市、餐厅照常营业,电瓶车照常运行,保障假期留校师生日常生活,开展优质服务。

2.后勤处要重点做好假期水、电、气保障,及时响应解决学生宿舍和活动场所维修事项;严格监督服务质量和价格,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相关问题;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巡查监督,加强校内清扫和垃圾清运,确保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4月2-3日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共同维护清洁美丽校园。

(三) 加强值班值守

1.假期内校级值班按学校印发的4月值班安排表执行,学生工作部督促各二级学院(社区)做好相应值班安排,图书馆做好值班安排,值班安排表报学工处和学校办公室同时备案。信息中心、宣传统战部共同负责落实假期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执行省教育厅7×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2.校院两级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履行值班责任,确保良好校园秩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保卫处严格校大门出入管理,校外人员未经查验登记一律不得入校,重点加强假期校园防火、防盗、防事故巡查,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巡查制度,值班电话 0731-84098110,随时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在校师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