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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银行储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04 13:02

第一条:湖南信息学院道德银行简介

道德银行是参照银行运作模式,将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好人好事等以“道德币”这一虚拟货币的形式记录在道德银行的存折上,将活动中获得的“道德币”作为道德资产存入道德银行。道德币由储蓄员、被服务者、储户三方共同认可,且由储蓄员审批,由道德银行盖章后方可生效。储户在日后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可向道德银行支取“道德币”或申请“道德币”贷款,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道德行为的偿还。

道德银行告诉人们,一个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很多人共同参与道德积累就可以使之成为巨大的社会财富,而道德银行恰恰起到了载体作用,将学生在学校、社会的道德、思想表现等道德行为用“道德币”的形式反映出来,让学生在活动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引导学生把行为与习惯有效的结合,把道德转化为自主行为。

 第二条:道德银行用户须知

1、每学年伊始,道德银行工作人员会免费将新生纳为道德银行用户,并组织开户。

2、道德银行将各用户道德币数量定期(每学期第4、8、12、16周)进行数据上传。在道德银行官方网站(http//ddyh.hnisc.com)更新,每学年将对全校各储户进行审查。

3、存款须知

① 存款程序:存款业务分个人业务和集体业务,个人业务可本人在银行工作任意时段携带证明、学生卡前往道德银行支行进行办理。集体业务须将证明材料及存折交给二级学院分行,由分行在规定时间进行办理,并提交总行审核通过。

② 学校举行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道德币的存入由总行直接进行填写。各二级学院组织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由各分行向总行进行申报,且由储蓄员进行填写登记,个人的志愿服务或好人好事,由储户自行在每周的储蓄日到道德银行办公室进行填报,经过确认后由储蓄员进行填写。

③ 在校期间活动申请材料必须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到道德银行办理业务,逾期不予受理。

④ 毕业生参与评优评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前三个学年(专科生为前两年)道德币余额不少于全校储户年均数乘以实际在校年份,且当年道德币数不为零。

4、 数据存储须知

① 每天接收的材料除特殊情况外,当天即会输机完毕;

② 银行将于每周五对当周输机材料进行一次审核,审核完毕后银行业务员将对材料进行统一编号,并备份输机材料;

③ 如无特殊情况,银行数据将在每个学期的4、8、12、16周的周五进行上传并备份;

④ 数据上传完毕后,同学可自行进入银行网站查询,如有问题可在数据上传后的一周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办公室核对、查询。

第三条:道德银行总行储蓄员条例

为了规范道德银行总行储蓄员的工作,特制定以下条例。凡在道德银行总行工作的储蓄员都必须遵守以下条例。

一、工作准时准点,每次工作时长为三个小时。

二、道德银行总行采用单双周的轮班制,每次三人值班,安排一名值班经理。

三、工作中,服从值班经理的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当天的业务,不得出现工作滞留的现象。

四、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对客户和蔼可亲,服务耐心细致,展示良好的道德银行风貌。

五、提高警惕,维护安全。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树立防范意识,保护道德资产安全。

六、保持总行营业点内部环境卫生,储蓄员须在值班当天做简单的卫生清理。

七、值班经理做好交接班工作,若当次值班出现问题,由值班经理负责。

八、有任何特殊情况,马上与行长或副行长联系。

第四条:道德银行分行管理条例

为了发展我校道德银行储蓄事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协助总行处理审核业务,特制定本条例。凡在湖南信息学院道德银行分行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一、坚持原则,坚定信念。分行所持目的与城南学院要求保持一致,且一切活动皆出于志愿行为,不涉及金钱,且在工作上坚定正确的道德服务方向。

二、执行政策,依章办事。自觉遵守道德银行分行工作守则,严守工作纪律,维护道德秩序,规范操作,维护道德银行的荣誉。

三、作风民主,严格管理。充分听取储户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健全管理制度。

四、客户第一,信誉至上。秉公办事,守约有信,尊重客户,不断以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艺术,为储户提供一流的服务。

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对储户和蔼可亲,服务耐心细致,展示良好的分行风貌。

六、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工作,为道德银行的发展甘于奉献。

七、顾全大局,团结进取。自觉维护道德银行分行集体诚信,开拓进取,用于创新。

八、团结同事,协力工作。互相理解,乐于助人,服从总行的管理和工作分配。

九、提高警惕,维护安全。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树立防范意识,保护道德资产安全。

十、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附注:

1、道德银行分行的工作业务仅为集体存储服务,以及贷款服务。

2、储户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出现未能及时办理和详细解答储户问题及态度不好等情况,将给予该职员内部处分。

3、在工作期间内,分行职员审核材料时若出现弄虚作假,以私人感情对储户的道德币存储量进行修改者,予以开除,并取消一学年的评优评奖资格。

4、以上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信息学院道德银行总行所有。

第五条:道德银行存储条例

一、存储内容

(一)各类道德行为记分参照标准    学习类:

第一款:一周进图书馆阅读3次以上每人加1分。

第二款:积极在校内外投稿、发表学术类论文、文章(见材料)等每人每次加2~3分。

第三款:获得班级学期排名前3名每人加2分。

第四款: 获得校级、市级、省级竞赛、评比奖项(见证书)每人每次加3分、6分、9分。

第五款:积极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包括校外组织的学习、竞赛活动等)每次每人加5分,积极参加校内组织的学习活动每人每次加3分。

诚实守信类:

第一款:  拾到人民币1—50元每人每次加1分,51—100元加3分,101-200元4分,201元—499元加5分。

第二款:拾到钥匙、挂件类物品主动归者还每人每次加1分,身份证等证件类物品加2分,手机、相机、MP3类物品加3分,笔记本电脑等昂贵物品加4分。

第三款:无意损坏公物主动赔偿者每人每次加2分。

义务爱心类:

第一款:捐款人民币1—50元每人每次加2分,51—100元加4分,101—200元加5分,201元以上加9分。捐物者视情况而定每人每次加1—3分。

第二款: 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性活动(公交、社区、福利院等服务、义务支教、义务劳动、迎新接待)每人每小时加3分 。

第三款: 无偿献血每人每次加9分。

第四款:积极主动报告或制止恶性事件发生者每人每次加5分。

社会实践类:

第一款: 积极参与班级组织的活动每人每次加2分,学院组织的活动加3分,校外活动加5分。

第二款: 积极参与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工作)者加9分。

第三款:勤工俭学者每人每次加3分。 

第四款:在公共场合,自觉遵守《学生守则》的相关条款,行为规范,乘车、乘船文明礼让记1~12分。

(二)各类非道德行为的扣分参照标准。
    第一款:不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公益劳动任务扣1~2分。
    第二款:有损学校和班级荣誉的一般性行为扣1~3分。
    第三款:在校内外滋事生非、打架、寻衅、破坏他人物件(自行车、学习用品等)视情节一次扣3~5分。与同学及社会人士交往口出秽言1次扣1~3分。

第四款:有偷盗行为的视情节、价值一次性扣5~10分,情节严重的扣分无上限。

(三)对以上所列款项中未涉及的各储蓄所记分时,同类比照执行。